关于组织上报 2019 秋学期课程考试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9-10-11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91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场管理,建立考场监控机制, 根据我校《全日制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二十条相关规定, 各教学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当前学期期中、期末等考试计划表 (含考试科目、任课老师、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核方式、监考老 师等),统考课程的监考老师一栏可不填,其它信息应准确填写完整。 教务处将根据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并提交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 关人员进行过程监督。 考试计划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必须由任课老师 提交书面申请,经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处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更改。 本学期上报考试计划截止时间为:10 月 17 日(周四),模板见附 件 1,各教学单位应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审核汇总信 息后将考试计划表 OA 报送教务处蒋斐老师,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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