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9-10-11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134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名师工作室,是以名师名字及其主攻方向命名,以名师擅长的研究领域为依托,以提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科研及社会服务能力为目标,由具有共同研究志向的相同或相近领域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的协同创新工作基地。

第二条组建名师工作室,是为了建立我院优秀教师及企业专家间合作互动、协同创新的新机制,发挥院企专家的专业引领作用,使其成为培养我院优秀教师重要的发源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专业建设的示范地和社会服务、成果转化的孵化地,促进学院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第三条制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是为了推动我院名师工作室的组建,加强对我院名师工作室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支持,促使名师工作室高效运作、健康发展,加快我院优秀教师的培养,加速研发和推广名师教育教学及科研成果,更好地推进我院教育教学创新及产教研结合进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与对象为我院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五条我院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主要是培养院级以上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开发我院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质资源,促进产教结合和成果转化。具体形式和任务如下:

(一)导师培养制: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的首席导师,领衔人也可聘请工作室中符合“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条件的教师担任导师,共同培养工作室其他成员,使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应成长为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公认的“知名能手”。

(二)专题引领制:工作室以导师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群体成员智慧为依托,对我院教学研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如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课程内容开发及资源建设、产教深度融合、技术创新与研发等。基本要求是工作周期内将相关工作的过程性材料及阶段成果整理成册,形成物化成果。

(三)成果辐射制:工作周期内,工作室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产品、工程项目等为载体,以研讨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现场指导、观摩考察、成果报告会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内介绍、推广。在工作周期内完成以下任务:

1.主持一个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或专业相关的纵向研究课题并结题,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完成创收不少于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2.工作室成员自主创新高质量的课程与教学资源、教科研成果或技术研发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人均不低于1篇/年;1个工作周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1篇,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5篇;

3.参加(含指导学生)省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不少于1项,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不少于1项,或出版专著、主编教材不少于1部,或主持开发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项目不少于1个,或注册专利不少于1项;

4.每学年工作室领衔人开1次院级以上公开课,或作院级以上教师培训讲座1次,或在院级以上论坛(报告会、研讨会)主题交流1次;工作室成员每人开1次汇报课。

(四)资源生成制:工作室应建立特色网站,开设网络教学课程,网站应成为名师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各工作室网站的内容质量、访问量及显现的效果作为评估工作室的指标之一。

 

第三章 产生运行

第六条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的条件和产生程序

(一)领衔人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或产学研开发能力,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在全院有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及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院在职在编的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

(2)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3)具有市级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等称号且具有职业(领域)的高超技能或精湛技艺的中级职称人员;

(4)江苏省业教育领军人才;

(5)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6)作为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

(二)成员的条件

1.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2.工作室可以招聘学生助理若干名,学生助理所学专业或兴趣爱好应与工作室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三)领衔人的产生程序

学院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原则上每三年评选一次,领衔人的产生程序为:个人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论证——行政审核——公布结果。

(四)成员的产生程序

工作室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不多于12人,知识、学历、职称、年龄结构要合理,硕士及以上学历不低于20%,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60%,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低于50%,有来自行业、企业和外校的成员,外聘教师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40%。其成员的产生,一是在工作室成立之时招聘;二是淘汰性补充,即在工作室运行过程中,因部分成员未通过过程性考核导致该名师工作室成员缺额而补充进入。产生程序为:个人报名——领衔人考察推荐——学校审核——签订协议。学生助理从学生队伍中选拔,通过报名、推荐、选拔、择优录取。

第七条名师工作室的运行方式

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工作周期内依据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名师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室领衔人、工作室成员、学院三方签订的《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教师培养协议书》、《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名师工作室成员合作协议书》进行运作,完成相关职责。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八条条件保障

学院为各名师工作室颁发工作室铭牌,设立专用活动场地,配置办公桌、电脑、文件柜等必要的办公和科研用具;学院现有相关的实训场地、设备及图书资源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可无偿使用,确保工作室正常开展运行,工作室铭牌及工作方案、组成人员建室后需上墙明示。

第九条经费保障

学院给予每个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支持,由教务处在年度预算时单独列出。工作室专项经费由业务活动经费、领衔人工作补贴和考核合格奖励三部分组成。业务活动经费每年支持2万元,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如工作室添置书籍、参考资料、办公用品,购买研究性材料,聘请专家指导,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等,具体参照学院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领衔人工作补贴及成员考核合格奖励经费按照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规定执行。

 

第五章 管理服务

第十条名师工作室实行两级管理:

(一)教务处牵头负责学院所有名师工作室的统筹管理与服务,具体包括名师工作室的成立、运行、保障、指导、评估、考核等工作。

(二)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与服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名师工作室的工作,为工作室的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关注工作室全体人员在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提升情况,特别是领衔人所在的部门要经常了解领衔人的工作情况,督促领衔人保持名师的热情并在其过程中成就自我。

 

第六章 评估考核

第十一条对名师工作室的评估考核,以《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教师协议书》、《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名师工作室成员合作协议书》中所规定内容为依据,由学院教务处牵头负责进行。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工作室领衔人负责,主要依据工作室建设任务考察其是否达标。

第十二条评估考核形式:

(一)过程性评估:在工作室运行期内每学年评估一次,评估内容包括工作室的组织领导、计划实施、工作绩效、民主评议、经费使用等,评估方式主要采用自评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访谈,评估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二)终结性考核:在工作室的工作周期期满后,依据工作室的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采用自评和专家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终结性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三条在过程性评估和终结性考核中,学院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室优质的成果予以推广,对过程性评估不合格者,将撤销名师工作室称号和后续建设的经费等各项支持;对终结性考核优秀者,将优先推荐申报常州市、江苏省和国家级名师工作室,工作室领衔人在下一轮申请时予以优先考虑。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

所在部门

姓    名

职    称

研究方向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部门

职务

照片

最高

学历

毕业时间

学校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教龄

政治

面貌

学位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评聘时间

获得技术技能证书类型及时间

何时参加何学术

团队、任何职务

获院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情况

获奖日期

授奖单位

奖励内容(荣誉称号)

起止年月

单位及职务


近三年教育、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

近三年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论文(著)、教材名称

总字数

发表时间、刊物或

出版社名称

本人撰写部分或职责

承担院级以上课题

及获奖情况

承担社会服务情况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

名 师 工 作 室 工 作 方 案

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教师培养协议书

甲方:                   工作室

乙方: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名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全院建立起师资培养、产教融合的新机制,根据《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保障措施、评估考核等方面有关事项,经              工作室(以下简称甲方)、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一款  制订《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为:

                                                       

                                                        

                                                    

第二款  确定工作室教育教学专题研究项目及主要研究方式、达成的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及呈现(辐射)方式:

                                                      

                                                      

                                                      

                                                      

                                                      

                                                      

第三款  制订工作室成员培养考核方案,包括培养(成长)目标、培训形式、研究形式、培训考核等,使甲方所有成员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必须分别达到如下具体培养(成长)目标:

成员姓名

培养(成长)目标

注:工作室成员培养考核方案另附。

第四款  完成乙方安排的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培训任务;

第五款  主持一个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或专业相关的纵向研究课题并结题,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完成创收不少于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第六款  公开发表的论文人均不低于1篇/年;1个工作周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1篇,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5篇。

第七款  参加(含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不少于1项,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不少于1项,或出版专著、主编教材不少于1部,或主持开发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项目不少于1个,或注册专利不少于1项或注册专利不少于1项。

第八款  每学年工作室领衔人开1次院级以上公开课,或作院级以上教师培训讲座1次,或在院级以上论坛(报告会、研讨会)主题交流1次;工作室成员每人开1次汇报课。

第九款  建立“名师工作室网站”,并使之内容充实、运行良好;

第二条  乙方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一款  按照《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工作室的成立、运行提供政策支持、条件保障和经费保障。

第二款  协助甲方对工作室研究成果进行输出和辐射。

第三款  为甲方的研究、培训工作提供校内场所、设备等方面的优先支持。

第四款  对甲方进行过程性评估、终结性考核,并由此认定是否实现了本协议所确定的目标。

第三条  协议的中止

第一款  在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如需中止本协议,必须由领衔人提出书面报告,陈述理由,并经乙方批准方可中止。

第二款  对过程性评估不合格者,乙方将撤销甲方的名师工作室称号,协议自动中止。

第三款  协议中止后,乙方将收回提供给甲方的场所和固定资产,不再提供经费保障。

第四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领衔人签名)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名师工作室成员合作协议书

甲方:(领  衔  人)                   

乙方: (工作室成员)                    

丙方: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名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全院建立起师资培养、产教融合的新机制,根据《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有关规定,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以下简称甲方)、名师工作室成员(以下简称乙方)、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以下简称丙方)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工作室中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工:

甲方:                                              

乙方:                                              

第二条 培养(成长)目标:

根据《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职责任务,乙方必须达到如下具体培养(成长)目标:

1.                                       

2.                                       

3.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职责:

甲方:

1.根据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和培养目标,制定乙方的具体培养考核方案,明确其发展方向和培养方法、途径、考核指标。

2.帮助乙方制订三年专业成长规划,认真实施培养计划,根据乙方的成长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培养计划、方法和模式,使乙方在教育教学、科研能力、技术服务等方面得以快速成长。

3.每学年对工作室成员成长发展作出评价,并记入工作室质量管理手册。

乙方:

1.制订三年个人成长规划,配合甲方共同制订具体培养计划。

2.积极参加工作室的活动,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3.在工作室质量管理手册中增加在工作室学习、成长的内容记录,包括学习内容安排、学习结果、阶段性成长变化、导师指导情况及评语等。

4.尊重甲方及工作室其他成员,互助合作,共同提高。

第五条  考核

依据《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并认定是否实现了本协议所确定的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

第六条  协议的中止

在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需中止本协议,必须提出书面报告,陈述理由,并经丙方批准方可中止协议,并酌情减拨业务活动经费。

第七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丙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签名)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表

工作室名称:                        年度:              

考核项目

要 求

分值

得分

自评

校评

1.工作室环境

工作室管理制度、成员等上墙,设有宣传栏公告工作计划、工作动态等内容,环境干净整洁,利用率高。

2

2.经费使用

符合财务制度,节俭使用。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

3.年度工作计划

清晰合理、可操作、落实好。年初上交。

5

4.成员组成

至少1名行业企业专家;教师成员至少5名,职称结构合理。

3

5.成员满意率

80%以上得满分,80%以下少1个百分点扣1分。

10

6.读书情况

共读专著至少一部,沙龙式交流。未读不得分,未按要求交流扣2分。

5

7.公开课、汇报课

(大会交流发言)

领衔人开设1次公开课或作大会交流发言,成员每人开设1次汇报课。每缺少1次,扣2分。

10

8.课题(专题)研究

研究方案完整,大致完成三分之一进度。无明显进展不得分。

20

9.论文

人均公开发表论文不低于1篇得5分,每少1篇扣1分;成员论文发表覆盖率100%得5分,缺1人扣1分。

10

10.竞赛获奖、教学成果奖、教材出版

省级以上教学竞赛获二等奖得12分,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得15分,出版专著、主编教材得10分,注册专利(研究内容相关)得15分

15

11.每月活动

活动至少每月1次,共10次,缺1次扣1分;活动形式多样,形式单一酌情扣分。

10

12.网站建设

有工作室网站,工作动态在网站能完整显示,点击率不断增加。

5

13.其它

其它方面所做工作有特色,成绩突出,或完成学校指定研究项目,考核组可酌情加分。

合 计

注:1.考核时,由工作室准备材料,按序排列,装订成册,按时交教务处。经费使用情况用复印件。考核组将逐个逐项审核打分,必要时将进行答辩式考核。

2.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且有突出成绩的为优秀。
附件5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名师工作室周期考核表

工作室名称:                        领衔人:             

评估项目

评估指标

评估办法

分值

得分

自评

校评

1.工作室方案

(10分)

①有三年工作计划(目标)。

查资料

2

②培养目标体现个性化特点。

3

③有共同的明确的专题研究方向,研究专题有现实意义。

3

④工作室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

2

2.培养过程、结果

(80分)

①提高理论水平的素养性研修。围绕研究专题阅读至少3本专著,并进行深入研讨,对专著内容比较熟悉并能运用于教学实际。

答辩

5

②工作室领衔人、成员均能按要求发表论文,少1篇(人)扣1分,少1篇核心扣3分。

查资料

10

③省级以上教学竞赛获二等奖得12分,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得15分,出版专著、主编教材得10分,注册专利(研究内容相关)得15分

15

④公开课、汇报课按要求开设

5

⑤研究专题结题,成果突出。

查资料

答辩

15

⑥工作室网站能体现工作的动态,网站的栏目开设、内容、更新、互动、特色鲜明等。

查看网站

10

⑦一个工作周期结束,所有成员的学术称号或职称能在原有基础上提升一级或获得比原来高一级的综合荣誉称号得满分,50%以上的成员提升一级得10分;有一名成员被评为高级职称得5分。

访谈

查资料

20

3.总结情况

(10分)

①有一份实事求是、详实具体的三年工作总结。

查资料

3

②提交一份优化名师工作室工作的建议。

2

③名师工作室档案资料完整。

5

4.其它

其它方面所做工作有特色,成绩突出,或圆满完成学校指定的研究项目,考核组可酌情加分。

查资料

问卷

答辩

合 计

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且成绩突出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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