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1-03-08 09:01:14  发布人:ning  浏览量:128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教材建设与管理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更新教学内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教材是学校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教材建设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立足于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 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学院(部)两级负责制。教务处是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材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划和指导全校的教材建设,评审、遴选、推荐各级教材建设立项、精品(优秀)教材。

第四条 二级学院(部)应成立教材建设工作小组,负责规划、实施本单位的教材建设,开展教材研究和教材质量评价,审核本单位开出课程的教材选用,督查本单位教材编写进度与质量,做好各类各级重点教材的培育与立项建设申报工作。

第三章 教材建设项目管理

第五条 教材建设项目纳入学校的教改项目统一管理,其申报、立项、检查、验收以及经费管理等按照《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城建院教〔2017〕50号)执行。

第六条 立项建设的重点教材分为修订和新编两类。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不超过6年(从立项当年的1月1日计算,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立项后1年内出版。

第七条学校立项建设并资助的教材仅限主编或第一主编为我校在职教师,且适用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的教材。教材立项建设要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相结合,服务于人才培养,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第八条 推荐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教材主编或第一主编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职称。申请人按照项目指南和项目下达单位的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学院(部)审核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九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成果,负责全书统稿,并对书稿质量和知识产权事宜负主要责任。鼓励跨校联合编写教材。

第十条 教材编写要坚持育人为本,要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满足不同专业和不同教学对象的需要。鼓励将学科、专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写入教材,不断修订完善教材,力戒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实践教材,鼓励编写不同载体和不同形式的教材。

第十一条 教材编写须符合《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教材编写基本要求》(见附件)。

第五章 教材出版与校本教材

第十二条 公开出版的教材应代表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水平,具有正确的政治导向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出版前应经过教学检验,师生反映良好,在充分吸收各方面反馈意见认真修订后方可出版。

第十三条 教材在公开出版前应由同行业高级职称专家进行审稿,就专业性和思想性提出审稿意见,二级学院(部)党支部对其政治导向把关审查,审稿通过后方可出版。

第十四条 对于公开出版校级及以上立项的重点教材,应选择在该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后,作者应交一份合同原件到教务处备案。教材出版时应在适当位置标明“×××(项目下达单位)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资助”字样。教材出版后,应向教务处提供样书5套,以便存档。

第十五条 如果现有公开出版的教材不能满足教学需要,任课教师可编写校本教材(含习题集、实习手册和实验指导书等)用于教学。校本教材在印刷前应由二级学院(部)组织审稿,审稿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主讲过同类课程或熟悉该教材内容。

第十六条校本教材由教务处负责印刷和发行,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刷或售卖。校本教材在印刷前应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由教师、教研室(组)和所在学院(部)商定印数。

第十七条 教师编写校本教材不计稿酬,编写重点教材按《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相关规定计算建管工作量。教材公开出版的稿酬按出版社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教材选用

第十八条 二级学院(部)应将教材选用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规划,加强教材研究,及时掌握课程教材出版情况,提高教材的选用质量。

第十九条 选用教材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满足课程标准的要求,适用于高职高专层次。相同课程名称,课程标准要求相同的,应选用相同教材。确因开展教学改革需要,经二级学院(部)主管领导审定后,可在不同教学班使用不同教材。课程主讲教师应对试点班的教材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并结合教学效果写出对不同版本教材的评价意见,于学期末报送至开课学院(部),作为以后教材选用的依据。

第二十条 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选用国家统编的教材。公共基础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优先在国家、省公布的目录中选用。专业课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重点教材和获奖教材,以及反映我校专业特色的自编经典教材。

第二十一条 教材选用程序

1.教研室(组)主任组织教师进行研讨,择优选定教材。

2.每学期二级学院(部)在安排下一学期教学任务时,组织教研室(组)主任申报选用教材,无固定教材的,应指定教学参考资料。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对所有课程拟选用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进行审核。

3.教务处组织审定各二级学院(部)上报的拟选用教材。思政课教材由学校党委宣传部审定。未通过审定的,由二级学院(部)组织教研室(组)主任重选教材。

第七章 教材征订

第二十二条 学校每年组织两次教材征订工作,5月中旬为秋季教材征订时间,11月中旬为春季教材征订时间,不得跨学期征订。教师用教材要求与学生用教材一致,或为学生用教材配套的教师用书。教学参考书及教辅材料一律不予征订。若教材版本不变,应连续使用两个学年。

第二十三条 二级学院(部)应组织教研室(组)主任在规定期限内将选用的教材征订信息录入教材管理系统,并按流程要求提交审批。为避免漏订、错订,公共基础课的教材由开课单位统一提交征订信息。

第二十四条 无特殊原因,征订教材不得变更。如出现错订或漏订教材的情况,由二级学院(部)填写《教材变更申请单》,报教务处审批,并由教务处重新订购变更教材。由此产生的影响与损失由二级学院(部)负责。

第八章 教材采购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厅〔2006〕11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教材采购由学校招投标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招投标,确定教材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 选用由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指定教材的,不实行招标采购,其折扣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全校教师和学生用教材统一由教务处订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订购和向学生发放教材。

第九章 教材发放

第二十八条 教师用教材由二级学院(部)到教务处统一领取。学生用教材以班级为单位,凭《班级教材领用名单》到指定教材库领取教材。班级领取教材时,应当场检查、清点教材种类和数量,现场解决问题。如发现教材错装、缺页等严重缺损,可在两周内调换,过后不再办理。

第二十九条 已领取的教材原则上不予退换。休学、退学、留降级、转专业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在教材保存完好的前提下,可在两周内退换。

第十章 教材评优

第三十条 为激励教师编写优秀教材,促进学校教材建设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定期开展教材评优工作。

第三十一条优秀教材评选范围

由我校教师任主编或第一主编,经两届及以上教学使用过的教材均可参加评选,已获奖教材不再参加评选。

第三十二条 优秀教材评选标准

参评的教材须符合《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教材建设基本要求》(见附件)。优秀教材应较好地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和启发性,较好地反映教学改革和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特色和风格;经教学实践效果较好,获得师生好评,受益面广,达到国内同类教材的较高水平。

第三十三条 优秀教材评选程序

1.教材主编根据学校教材评优文件填写《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优秀教材申报表》,附出版社或使用单位证明、同行专家评价、学生评价等佐证材料;作者(或课程)所在教研室(组)签署意见后报送至所在二级学院(部)。

2.二级学院(部)组织初评,确定推荐名单报送至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出校级优秀教材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审批,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同时授予优秀教材作者获奖证书。

第十一章 教材经费

第三十四条 教师领用的教材费用每学期结算一次,在开课单位教学经常费中支付,教务处统一报销。学生领用的教材和讲义费一律由学生自理,教务处每学期结算一次,将结算清单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向学生公布并从代办费中结算。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教材建设基本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内涵描述

思想水平

思想性

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导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逻辑性

教材体系能反映内容的内在联系和本专业特有的思维方法,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严谨性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杜绝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科学水平

先进性

突出学科专业的特色,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与发展趋势。

系统性

能完整地体现课程的知识结构,反映知识的相互联系,结构严谨。思想性和学术性相统一

理论性

能正确地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对实践具指导作用。

教学适用水平

适用性

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举例应用恰当丰富。

启发性

符合认识规律,富有启发性,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造能力,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

完整性

体例完整,层次分明,详略得当,深入浅出。绪论、正文、思考题、习题、索引、参考文献齐全。除主教材外,还有学习指导、习题集(或实验指导)、教学软件等与教材配套多媒体教材与网络材料、构成和谐的立体化教材体系。

文图水平

语言文字

文字规范、简练,语言流畅、通俗易懂、叙述生动。

图表、符号

图文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符号、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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