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12月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21 10:06:12 发布人:010264 浏览量:218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毕业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苏城建院教〔2019〕59号),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结业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条件的,可换发毕业证书,所颁发的学历证书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现就2023年12月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换发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15日,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已修满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达到毕业条件的结业生。
二、报送材料
1.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审批表》(附件1);
2. 结业证书原件;
三、报送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1. 各开课部门务必督促任课教师在11月22日前完成2023年秋学期重修课程的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影响结业生本次的毕业证书换发;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除报教务处备案之外,还需向涉及到的结业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 各二级学院须对本学院结业生换毕业证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填写《XX学院结业生换毕业证书汇总表》(附件2)于12月20日前将结业生换发申请表及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孟娇,同时OA发送汇总表电子版。
3.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高度重视,通知到结业生学生本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精准、按时地完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审批表(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