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钎,男,学号:5305220206,系设备工程学院 2022级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暖通2232班学生。该生自2023年秋学期开学之初起未正常返校,班主任老师多次提醒和督促一直未返校,学生本人曾表示不愿再回校读书,但未到校办理任何手续。经设备工程学院2023年12月28日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钎退学处理。退学处理告知书经由顺丰寄出,显示本人已签收。
印佳妮,女,学号:5301220102,系设备工程学院2022级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智能化2231班学生。该生自2023年秋学期入学以来,一直未返校。班主任多次联系,学生表达过强烈的退学意愿并表示已在外工作,但未办理。经设备工程学院2023年12月28日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印佳妮退学处理。退学处理告知书经由申通快递寄出,显示本人已签收。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和《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第四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旷课达60课时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经学校研究,同意给予王钎、印佳妮等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日。
公告期内该生若有异议,可将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诉材料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当面或邮寄提交,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0519-69872169。学生在公告期内未提出申诉的(邮寄以邮戳为准),视为放弃申诉,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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