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莉雯退学处理的公告
日期:2025-05-12 10:31:14  发布人:010461  浏览量:33

李莉雯,女,学号1308210120,系公用事业学院2022级风景园林设计专业风景2231班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四款、第五款,《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苏城建院〔2024〕12号)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第五款的相关规定,该生因未正常学年注册并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且长期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已达到退学条件。经公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初步同意对李莉雯作退学处理,并将《拟退学处理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通过邮政EMS快递邮件送达,物流单号:1363449301422,2025年3月21日显示邮件已经签收;3月25日予以学院网站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

经2025年5月9日院长办公室审定,同意给予李莉雯退学处理,现再次予以网站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7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公告期内该生若有异议,可将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诉材料向学校当面或邮寄提交,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0519-69872169。学生在公告期内未提出申诉的(邮寄以邮戳为准,视为放弃申诉,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12日


核发:010461 点击数:33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